甘咨询: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万红波 、李宗义 、王金贵 2023 年 10 月 8 日 ——2—— 经查阅股东提名函和陈卫英女士个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简历 资料,我们认为陈卫英女士具备任职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 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未发现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成少平先生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