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咨询: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1.经审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明先生、张佩峰先生、王春燕女士、 陈卫英女士、符磊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万红波先生、王金贵先生、惠 全红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我们认为所有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备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还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换届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