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咨询: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明确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工作中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 会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前,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见面会应当有书面记录和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 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 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九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具有异议的,经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