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咨询: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 保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外部董事或三分 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