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A: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预防与降低公司 的经济风险、损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根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第 8 号—资产管理》、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经营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 照执行。各分公司、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可在遵循公司本 制度的前提下,细化建立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资产 管理办法,上报公司资产价值管理归口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 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单个或成套有形资产,包括 房屋建筑物、装修与装饰、索道设备、机器设备、电器及影视设 备、运输设备及其他(含其他设备和其他)等。本制度固定资产 适用于单位价值在 5000 元以上的单个或成套有形资产,5000 元 以下的资产可参照本制度或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 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