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A: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四条 除上述第三条以外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公司其他投 资行为亦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需经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投资项目从内部立项、可行性研究、市 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投资运作和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 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切实保护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监管部门相关 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的投资行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分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 内投资是指购买或处置资产的行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 产投资、购买专利技术、技改投资、职工文化设施等投资。对外 投资是指收购股权、实物资产和其他资产,以资产或现金与其他 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的投资,以及购入股票、 债券等金融证券投资和权益性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对子公司投资。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五届第一百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场考察调研、项目最终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