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农糖业: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证券部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人 力资源部负责准备会议相关资料,证券部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 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西农投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 理层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