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钢资 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本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社会 公众股股东保护、重大投融资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利润分配等事 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在内)兼 任独立董事,并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