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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000927CRM(000927)2023-10-30 10:56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 份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工作,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 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和股份公司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全部股权或者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股份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全部股权或者实际控制权的 公司以下统称"各子公司";股份公司和各子公司以下统称"公 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履行以 下职责: (一)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部控 制制度; (二)审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 提交股东大会决定; 1 (三)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