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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兰州黄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000929LANZHOU HUANGHE(000929)2024-04-17 12:51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 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机构相关规定 以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 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 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二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 必须是会计专业人士,一名董事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