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兰州黄河:兰州黄河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000929LANZHOU HUANGHE(000929)2024-04-17 12: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监管机构相关规 定以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 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六条 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