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信息: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程序,确保独立董事的 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 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