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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 年 9 月) 第一条 为加强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 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 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