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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001202Jushen(001202)2023-10-26 10:47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10 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一名主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 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届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 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