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能源: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 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 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