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顺应新时代要求,促进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国保利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 动管理市场化转型"工作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 号)、《国 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关于加大力度推行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 办发〔2021〕7 号)、《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契约 文本操作要点》(国企改办发〔2022〕6 号)等文件精神,根 据《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办法》要求,结合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保利联合"或"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非经理层成员的党组织负责人等其他领导人员的业绩 考核、薪酬兑现等,参照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精神管理。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是契约管理、权责对等。坚持依法合规、平等协商, 通过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