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2024年一季报财务数据更新版本)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受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发行人""国机精工""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以下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并 已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称"律师工作报告")、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称"首份法律意见书")、《北京市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国机精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修订稿》(以下合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 事务所关于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