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 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