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 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资金成本。 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 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柳州奥兴、德润汇创与公司关联方粤科港航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曾文雯女士履历等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提名、任免程序符合《公司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