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鸿图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金杜)接受广东鸿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鸿图)的委托,作为其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 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问题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就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