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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3月修订)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议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承担如下职责: 第六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单一选 聘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 正进行。 第七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六)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可以通过审阅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