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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牌集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年3月修订) 广 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决定设立广东塔 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