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利尔化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