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化学:利尔化学《公司章程》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国企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 的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 经财政部 2007 年 6 月 21 日财防[2007]88 号《财政部关于整体变更设立利尔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商务部 2007 年 7 月 24 日商 资批[2007]1227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利尔化学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利尔化学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700620960125J。 第三条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本为 100,962,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