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 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明电力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 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