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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装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002270HUAMING(002270)2024-04-10 12:15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九条 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 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 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