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装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 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华明电 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 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 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二)选举和更换由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 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和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