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关于光迅科技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5-325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 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迅科技"或"公司")的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