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洋河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304Yanghe(002304)2024-02-05 11:47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 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 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战 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 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 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