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桂建芳先生、何建国先生和刘运国先生对照相关监管规定中关 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性自查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桂建芳、何建国和刘运国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公司董事会未发现上述人员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9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现任独立董事桂建芳先生、何建国先生和刘运国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