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 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下称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 修订)》(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在指定的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