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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352SF Holding(002352)2024-10-10 12:5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 管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规定及时补足 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结 束。 1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本委员会的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