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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002352SF Holding(002352)2024-10-10 12:5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正 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以下简称"证 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规则, 结合《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及其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监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