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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002352SF Holding(002352)2024-10-10 12:54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 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独立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本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合称"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以下简称 "证券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或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1 为使本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符合本规则的要求,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的规定及时补 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