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经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建立健 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1/2。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提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