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知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提供以下担保事项: (1)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融 资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715,000 万元,公司向相应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大额度总额 为 715,000 万元。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融资均为正常生产经 营融资所需,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无逾期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担保情形。除对上述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对控股股东、其他公司持股 50%以下之 子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任何情形。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