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均与 公司或子公司具有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