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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宝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002478CBGF(002478)2023-08-24 11:11

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向2O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 致: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常宝钢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O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基于《江苏博爱星(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 限公司向2O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 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进行认定'是以现行有 效的(或事实发生时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主管部 门做出的批准和确认、本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 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