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的管理, 保护公司财产安全,控制财务和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 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二)相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30%(含 30%)但低于 50%(含 50%)。但公司为该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该子公司具有控制性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 (三)控制性影响,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低于 30%,但公司派出的 董事人数占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实际控制其经营与决策。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其财务报表也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 第二章 担保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安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 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公司派出董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