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概况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 肥(平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公司")和史丹利化肥贵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贵港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 2023 年 10 月末,平原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54,272,405.44 元,贵港 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28,672,156.45 元。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作出决定,同意平原公司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 润100,000,000.00元,占可供分配利润的18.04%,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度;同意贵港公司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300,000,000.00元,占可供分配利 润的69.9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38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公司持有平原公司、贵港公司 100%股权,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子公司,本次利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