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为规范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明确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第二款、第三款 所述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 1 (一)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