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史丹利2023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关于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贵公司的委托,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就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合法性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 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