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8月)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证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 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 和监控措施履行,并根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视同上市公司的行为,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不得使用募 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