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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洲股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41G20230003-4 号 致: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 十楼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本法 律意见出具日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