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成药业: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4 年 9 月 10 日 特此说明。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 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自查,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 售资产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向 Hong Kong Aura Investment Co. Limited/香港奥拉投资有限公司、Win Aiming Limited/赢准有限公司等 2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宁波奥拉半导体股 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