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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利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002729HCET(002729)2023-12-29 11:15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 和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 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适用本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请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