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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此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授权事项有利于顺利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本 次授权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公司本次发行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事项。 三、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的议案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王子新 材料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