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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3年12月)
002783KAILONG(002783)2023-12-08 08:0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 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及《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包括一名专业 会计人士)。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