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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罗欣药业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 138 号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刘振腾、刘保起、陈娴、韩 风生: 2022 年 9 月,你公司与相关主体签署了《关于山东罗欣医 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该协议约定了山东罗欣医药 1 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销售你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额及毛利率水平, 对你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但你公司未披露相关条款。 三、部分关联交易未审议未披露 2022 年度,你公司向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东罗欣实 业有限公司支付款项 6,491.74 万元,占你公司 2021 年年末净资 产的1.37%,你公司未对该关联交易履行决策程序也未予以披露。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 5.2.1 条、第 6.1.20 条、第 6.3.6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刘振腾、总经理刘保起、财务总监陈娴、董事 会秘书韩风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 4.3.1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