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三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 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向监事会通 报执行情况。 3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七)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 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 实履行总经理应 ...